根据《河南工业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河工大政教〔2024〕3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关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的实施办法》,心理中心对教学年度内承担本(专)科任课教师进行全员评价。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5日。若有疑问,请于9月5日18: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联系人:牛英,联系电话:0371-67756068。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