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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2年第二十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2-11-24    点击: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营造心理健康教育的良好氛围,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2年第二十五届“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优秀组织单位和优秀工作者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优秀组织单位

2.教师优秀工作者

3.学生优秀工作者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组织单位

1.学院制定有完整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活动效果较好。

2.提供学院宣传月活动总结,包含各项活动的开展情况,附照片或相关材料。

3.积极组织学院学生参加心理中心组织的相关活动并取得较好成绩。

(二)教师优秀工作者

能认真落实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部署的工作,并结合各学院实际情况,指导、组织学生参加、开展形式多样的心理健康教育活动并取得良好效果。

(三)学生优秀工作者

在宣传月期间,负责学院或班级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并在工作中发挥积极宣传、引导、带动作用;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开展的各项心理健康教育活动。

三、评选名额

1.优秀组织单位。按照各学院承办活动的质量和数量,由心理中心组织评委进行评选,其中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2.教师优秀工作者。获优秀组织单位的学院可推荐2人,其他学院可推荐1人。

3.学生优秀工作者。获优秀组织单位特等奖的学院,可推荐6人;获优秀组织单位一等奖的学院,可推荐5人;获优秀组织单位二等奖的学院,可推荐4人;获优秀组织单位三等奖的学院,可推荐3人;其他学院,推荐2人。

四、时间安排

11月27日前,各学院将《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月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统一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5117室(电子版发送至xlzx@haut.edu.cn)。联系人:曹峥,联系电话:67756353。

希望各学院、班级要认真总结活动中好经验好做法,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育心与育德相统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全面提高学生心理健康水平。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2年11月24日

 

(责任编辑: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