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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2-12-14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教育部令第43号)、《教育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通知》(教思政〔2014〕2号)、《河南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校党发〔2021〕59号),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激励广大辅导员认真履行立德树人的崇高使命,决定开展河南工业大学2022年“优秀辅导员”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在辅导员岗位工作1年及以上的专职辅导员。

2、时间范围为2022年度。

二、评选条件

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含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防治宗教渗透和防范校园传教工作责任制;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和理论素养,工作得到学校、学院、书院和学生的普遍好评,受到过校级及以上表彰。

2、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特别是能较好地使用网络技术和手段,努力拓展工作途径,不断丰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知识储备,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增强工作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发生。

3、能够按照《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要求不断提升自身工作能力和水平,出色完成《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各项主要工作职责要求;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和谐校园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在上级和学校组织的辅导员素质能力大赛、辅导员教学技能大赛、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等辅导员竞赛活动中成绩突出。

4、在履行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突出成绩,特别是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三、评选程序

1、学院、书院考核推荐:学院、书院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评选出优秀辅导员推荐至党委学工(研工)部。符合评选范围的辅导员人数在5人以上(含5人)的学院、书院,可推荐优秀辅导员2名;符合评选范围的辅导员人数在5人以下的学院、书院,可推荐优秀辅导员1名,并按照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报送其他辅导员年度考核结果。

2、研究决定:根据当年度辅导员工作表现,综合学院、书院学生工作考核结果等有关情况研究确定校级优秀辅导员。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优秀辅导员”评选活动,是提高辅导员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打造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学生工作干部队伍的有效措施。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评选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准确。

2、严格程序,认真评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真正将辅导员队伍中勤于学习、勇于实践,善于创新、甘于奉献,工作能力强、深受学生喜爱的优秀辅导员评选出来。

五、报送须知

1、请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2022年度“优秀辅导员”登记表》(见附件),并报送15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

2、请将登记表、“优秀辅导员”个人事迹材料、学院、书院辅导员考核结果报告三项材料的纸质版(加盖学院党委章)于12月23日上午12:00前报送学生处思想教育科。以上三项材料同时发送电子版至学生处思想教育科邮箱:sxjyk@haut.edu.cn。联系人:赵玮玮,联系电话:67756971。

 

党委学工(研工)部

                        2022年12月12日

 

(责任编辑: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