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提高教师心理健康教育能力和心理问题应对处置能力,提升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水平,切实维护师生身心健康。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厅《关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的通知》(教师函〔2023〕9号)要求,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题培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及对象
培训时间:2023年1月9日—2月10日
培训对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专兼职老师,心理健康课老师,辅导员
二、培训内容
疫情防控新阶段下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形势与策略,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的识别与处置,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多元支持,教师的心理健康和自我调适等。
三、培训方式
在国家智慧教育公共服务平台(www.smartedu.cn)“寒假教师研修”专题中选择“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板块。参加培训老师按照要求报名并选择个人身份,完善个人信息,实名登录后进行学习。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须完成不少于15节课程的学习,辅导员须完成不少于10节课程的学习。按照教师实际学习时长记录教师学时,发放学时记录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维护师生身心健康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应培尽培。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将组织各类线上线下研讨交流活动,深化教师学习效果。
(二)请各单位于1月14日下午16:00前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申请表》(附件1)发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邮箱xlzx@haut.edu.cn。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18623719971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3年1月13日
附件1 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培训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