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贯彻落实学校“12357新时代筑峰工程”和内涵发展“八大战略”,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学院学生工作的状况,切实构建激励与监督并重的学生工作考评体系,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全面的、综合的、科学的、客观的指导与评价,进一步提高我校学生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推进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学校“双一流”创建,经研究,决定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处级单位年度综合工作考核暂行办法》《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对各学院学生工作进行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2023年12月1日—12月15日。
二、考核内容
(一)学院自评。各单位全面总结梳理2023年度的学生工作,于12月13日之前形成3000字以内的工作总结发送至学工部办公室邮箱:xsc@haut.edu.cn。并根据《关于印发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学工函【2023】11)中的A类指标进行自查自评,于12月13日之前形成支撑材料交于相关考评科室。
(二)学校评价。学校相关部门针对A类指标进行评价,提供各单位日常工作原始数据,并根据评分依据给予相应分值。
(三)工作汇报。学校拟于12月中旬召开学院学生工作总结汇报会,各单位以PPT形式总结汇报,时间不超过5分钟,再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评议小组进行评价。
三、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对照考评细则,认真准备、精心组织,开展好自查自评工作,自查中要注重各种原始材料的整理归档,确保各项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
(二)各学院要以考核工作为契机,全面深入总结本年特色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学生工作取得新进展。
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团委、就业创业中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