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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班主任工作交流与考核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4-01-12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营造全员育人良好氛围,弘扬先进,树立典型,根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拟定于近期开展2023年度班主任工作交流与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各学院2023年度在岗的班主任。

、考核流程

1、个人总结与自评。学院组织班主任认真填写《河南工业大学班主任总结与自评表》(附表1),班主任从深入学生班级情况、主题班会开展情况、走访宿舍情况、谈心谈话情况、开展特色学生活动情况、突发事件处理情况、帮扶困难学生情况等方面认真总结本人工作,撰写个人工作总结、开展自评,并把自评表提交给所在学院。

2、学院考核评选。学院在班主任本人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总结和交流工作,采取在一定范围内(院、专业等)评议的方法,对班主任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确定考核等级。考核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优秀率不超过15%。考核结果作为其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由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担任班主任工作不满一年者,参与考核但不得参评优秀。

3、学校表彰。经审核确定为优秀等级的班主任,由学校下发表彰通知。

、考核要求

1、班主任考核工作是在学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统一安排指导下,由各学院党委统筹领导实施。

2、请务必在考核中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考核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真正分出等次,实现以考核促工作的目的。

3.各学院将考核结果在学院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班主任工作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应解聘班主任职务。

4、各学院于2024年1月19日下班前,将《学院班主任考核情况汇总表》(附表2)、考核优秀班主任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报送学生工作部。纸质材料由学院党委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思想教育科,电子版发送至sxjyk@haut.edu.cn信箱。逾期不报者视为放弃考核。


党委学工(研工)部

20241月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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