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展示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评选表彰对象:我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研究生在校生及学生班集体。
(二)先进班集体: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评选比例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15%。
(三)十佳优良学风班:从本年度推荐的先进班集体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个班参加评选。
(四)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学院范围内统一评选,三好学生评选名额不超过学院总人数的10%,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名额不超过应参评学生干部总数的15%。
(五)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从本年度推荐的校级先进个人中产生。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
(六)十佳创新创业标兵:由学院评选推荐。各学院最多可推荐1人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先进班集体、十佳优良学风班、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十佳创新创业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严格按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河工大政学〔2022〕22号)要求,开展评选工作。
三、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4月12日18:00之前,请各学院(书院)将盖章的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和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学生事务中心学生科25306室,其他电子版材料由申请人上传至学工系统荣誉称号模块。联系人:尚拴军(67756348)。
(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要按要求在学工系统中进行申报,辅导员和学院管理员审核通过后,批量导出申请审批表和汇总表盖章即可。
(三)十佳优良学风班、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和十佳创新创业标兵推荐材料要求:
1.十佳优良学风班申报材料包括:
①《十佳优良学风班申请审批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盖学院章;
②班级总结(不少于2000字,word形式上传);
③班级学风建设的具体措施(word形式上传);
④班级考勤情况(学院盖章后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⑤《班级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⑥评奖年度两门以上主要课程任课教师对班级学习状况的评价(教师评价后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⑦评奖年度两个学期全班学生成绩一览表(学院盖章后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⑧集体奖荣誉证书复印件(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2.十佳优良学风标兵、十佳自强标兵和十佳创新创业标兵申报材料包括:
①《十佳优良学风标兵申请审批表》、《十佳自强标兵申请审批表》、《十佳创新创业标兵申请审批表》,学院审核通过后导出盖学院章;
②评奖年度候选人完整具体的个人事迹材料(用第三人称,不少于2000字,word形式上传)。材料应实事求是,事迹要有具体素材和依据,具有典型性;
③评奖年度两个学期成绩单(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④各项荣誉证书或资格证书的复印件(扫描成PDF形式上传)。
(四)学院须一并报送加盖学院党委公章的公示材料。
四、有关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监督,严格评选推荐条件和标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若发现报送材料不实,将减少相关学院(书院)下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指标。评选推荐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必须经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审批。要加强对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鼓励他们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示范表率作用。要认真做好先进典型的学习宣传工作,激励更多的青年学生在学习先进典型中提高综合素质,健康成长成才。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