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我校《新进博士党员教师担任专职辅导员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各位遴选辅导员的履职情况,经学校研究决定,进行2023-2024学年遴选博士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请相关学院按照以下要求做好考核工作:
一、考核对象
本次考核对象为2023-2024学年遴选博士专职辅导员。
二、考核方法
1、个人总结。被考核人对照辅导员岗位职责,重点就工作完成情况及工作实绩进行书面总结,填写《河南工业大学遴选博士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见附件1)。
2、单位考核。所在单位对被考核人的表现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在岗时间、工作内容、工作完成情况、工作成绩等,并在《河南工业大学遴选博士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中给出鉴定意见。
三、考核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本次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的原则,认真评价被考核对象的工作表现。
2、考核对象的工作应持续至本学期结束,并确保与专人完成交接工作后,方可正式离开辅导员岗位。
3、请各相关学院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做好考核工作,于7月8日前完成本单位遴选辅导员的考核工作,并将《河南工业大学遴选博士专职辅导员工作考核表》交至学工部,地点:25号楼306,联系人:曹峥 联系电话:67756971。
人事处 党委学工(研工)部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