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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 学生工作品牌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4-10-25    点击:

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树立我校学生工作典范,持续推动学生工作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学生工作品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以相关部门或二级学院(书院)为主体培育的、能够突出我校特色的学生工作品牌项目。

二、品牌类别

1.队伍建设:辅导员工作室,6项;

2.思政育人: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网络思政育人项目),6项;

3.学风建设:学风建设工作品牌等,6项;

4.安全稳定:安全稳定工作品牌,6项;

5.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品牌,6项;

6.资助育人:资助育人品牌项目,6项;

7.诚信校园行优秀组织奖,8项;

8.国防育人:国防育人品牌,6项。

三、申报数量

每个学院(书院)可申报25项。

辅导员工作室和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网络思政育人项目)申报等有关要求按照《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附件1)和《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网络思政育人项目)申报的通知》(附件2)要求开展。已经获得过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品牌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诚信校园行活动已开展,优秀组织奖(每年设置8项)本次不再组织申报。

四、申报步骤

1.项目申报。各学院(书院)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形成本学院(书院)学生工作品牌创建方案,突出创新,精心打磨,及时总结,不断改进,突出品牌效应,增强育人效果。

各学院(书院)组织填写《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一式2份),可提交其他辅助证明材料,请将申报书纸质版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24116日前报送至25306, 电子版发至邮箱xsc@haut.edu.cn

2.项目评审: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予以立项,学校根据项目实际和评审情况择优予以一定的经费支持。

3.项目实施。同意立项后,项目负责团队根据项目建设任务要求,推动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学工部将对通过评审立项的项目开展定期督查、经验交流、成果收集等工作,对优秀的项目进行表彰和宣传推广。

项目主持人确定后,确因工作需要不再从事学生工作的,可申请变更主持人,但项目立项建设方向不得改变。项目可以根据建设需要随时调整或补充成员,成员总人数不超过8人。

学生工作品牌申报和创建情况将作为学生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4.结题验收。项目建设期12年,学工部将组织专家对立项项目进行结题验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结题:

1)研究成果获学校或上级单位采纳;

2)以相同研究内容为基础获省部级以上课题立项;

3)公开发表核心期刊学术论文1篇或其他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

4)完成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

5)完成专项工作或承办学校活动,成效显著。

项目成果需填写结项申请书,提交课题研究报告、调研报告、咨询报告、专项工作或活动总结等,学工部组织专家组对成果进行鉴定。

五、工作要求

各学院(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把评选活动作为全面加强和改进学生工作、建设高品位校园文化、提升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抓手,做实抓好。各学院(书院)要指定专人负责本学院(书院)的创建评选活动,做好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活动宣传报道工作,采取措施推动学生工作制度化、品牌化、特色化,推动我校学生工作不断创新,亮点纷呈,为学生全面发展和学校“双一流”创建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

1.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室立项建设的通知;

2.关于开展河南工业大学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网络思政育人项目)申报的通知;

3.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品牌项目申报书(学风建设、安全稳定、心理健康教育、资助育人、国防育人类填报)。


河南工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41025


(责任编辑:李振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