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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课外育人贡献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佚名    日期:2025-01-03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岗位聘任与任务考核工作方案》和《《河南工业大学绩效工资实施方案》,为充分发挥全体教工在人才培养工作中的作用,提升学校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的浓厚氛围,现结合学校课外育人工作实际,按照《河南工业大学课外育人贡献评价办法》(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全校教工

二、申报及审核程序

先由个人申报,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进行汇总并初步审核后,提交给各类别的审核单位进行复审,复审后返回各申报单位签字、确认。各申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填写《2024年度河南工业大学课外育人工作量汇总表》提交党委学工(研工)部,由党委学工(研工)部汇总提交学校人事处。

三、时间安排

(一)2025年1月7日前,相关人员依据《评价办法》按类梳理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各类育人工作,填写《2024年度河南工业大学课外育人工作量申报表》、河南工业大学课外育人工作量分类别汇总表,将表格及相关支撑材料提交到各学院学工办,党政机关、直属机构和科研学术单位教工提交到各单位负责年度考核的相关科室。

(二)2025年1月8日—1月9日各申报单位按照《河南工业大学校级课外育人贡献评价项目与计分标准》对教工提交的表格及支撑材料进行初审,将审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到各类别的审核单位审核。

(三)2025年1月10日—1月11日,各类别审核单位组织相关单位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将审核结果(一式两份)反馈给各申报单位签字、确认。审核结果一份由申报单位留存,一份由审核单位留存。

(四)2025年1月12日—1月13日,各申报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填写《2024年度河南工业大学课外育人工作量统计汇总表》提交党委学工(研工)部。

(五)2025年1月14日—1月15日,党委学工(研工)部将汇总表汇总提交学校人事处。

四、申报内容

(一)思想政治教育类

思想政治教育类。包括围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开展的政策宣讲、主题报告、专题讲座,网络育人,辅导员精品项目,学生党建项目、思政剧展演、青年大学习等指导教师。

审核单位:宣传部

相关单位:组织部、教务处、学工部、研究生院、校团委、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康艺馨 67756037

(二)学生发展类

包括学业指导、考研考博指导、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就业指导、就业岗位联系、心理咨询与辅导等。

审核单位:就业创业中心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相关单位:学生处、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徐鹏飞 67756179 张佳晨 67756353

(三)课外创新创业类

包括指导学生参加互联网+、挑战杯、数学建模、电子设计竞赛、结构设计竞赛、广告艺术大赛、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大学生英语系列赛、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

审核单位:校团委、研究生院

相关单位:就业创业中心、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朱子博 67756585 张书海 67756272

(四)学生管理服务类

包括专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学生班级联系人、学生党支部联系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资助育人、安全教育、公共卫生教育等活动负责或指导教师。

审核单位:学工部、研究生院、校团委、武装部、资助中心

相关单位:党办、校办、人事处、组织部、校办、保卫处、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曹峥 67756971 孔雪清 67756269 吕文慧 67756312

段旭光 67756320

(五)劳动教育与学生实践类

包括指导学生参加劳动教育活动、假期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活动与比赛等。

审核单位:校团委

相关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 李文静 67756006

(六)美育与校园文化类

包括指导学生参加美育活动,文化、艺术类活动与比赛等。

审核单位:校团委

相关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 王琦 67756362

(七)体育活动类

包括指导学生参加课外体育活动与比赛等。

审核单位:校团委、体育学院

相关单位:教务处、研究生院、各学院(书院)

联系人:王琦 67756362 刘瑞玲 18623719106

(八)其它第一课堂之外的育人工作。

五、其他事项

1.课外育人贡献评价采用个人、团队(单位)申报,服务对象所在学院、书院认定,学校相关部门审核的程序。

2.由多人、多团队(单位)合作完成的成果,全部工作量计入第一完成人(团队),其他完成人(团队)不重复计算。第一完成人(团队)可根据成果完成人(团队)对成果所做贡献进行二次分配。

3.同一课外育人贡献按最高分值认定,不重复核算。

4.各学院、书院(单位)对本单位课外育人贡献评价负有主体责任,要切实落实诚信监督责任和审核复核责任,强化前端监督、过程监控和后端惩戒。已认定业绩因故被撤销的,在下年度贡献评价中扣除其工作量。被查出弄虚作假的,同时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相关规定处罚。

5.辅导员、班主任(学业导师)、心理健康咨询工作、课外创新创业比赛活动和校运动队体育竞赛项目I类、Ⅱ类成果为计分计酬项目。

6.课外育人贡献评价周期为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责任编辑:曹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