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住宿管理,压实学生教育管理责任,学校实行校内集中住宿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学生校外住宿。学生确因特殊情况、符合校外住宿条件需在校外居住的,须严格依规完整办理校外住宿审批手续;未按规定完成审批擅自校外住宿的,将依据学校相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置。校外住宿办理标准、流程须严格遵照《河南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试行)》执行,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且家庭租住或居住学校附近(五公里以内),自愿走读者,根据具体情况,提供房产证明、户口本、本人或相关人员身份证、租房协议、暂住证明等相关材料,方可申请走读;
(二)校教职工直系亲属可申请走读;
(三)患病处于治疗期间或行动不便需家人陪护者,凭三甲医院证明方可申请校外住宿;
(四)研究生因科研及试验需要,外派学习者(需提交指导教师及学院分管院长签字的证明、所到单位接收证明);
(五)研究生导师为我校兼职指导教师,论文阶段需研究生就近接受指导者(导师签订明确意见);
(六)经学校同意,联合培养的研究生按照学习计划,需到合作培养单位从事学习者(出具联合培养协议);
(七)其他特殊情况。
二、学工系统需上传材料(全部为必填/必传项)
学生进入学工系统“日常事务”-“校外住宿申请”-“我要申请”填写外宿信息。若学生登录学工系统不显示“校外住宿申请”,需要学生首先完成基础信息完善,并通过院、校审核才可进行操作。
(一)校外住宿申请表。本学年外宿申请起止日期统一选择2026年9月1日-2027年8月31日,其他时间段申请一律不予受理。学生完成外宿信息在线填写后,通过“校外住宿申请表”中的“一键生成申请表”打印后,完成学生本人、家长、研究生导师手写签字后,以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上传。
(二)家长知情同意书。在申请页面“家长知情同意书”栏下载模版,填写完成并由家长手写签名后,以jpg图片或PDF格式上传。
(三)相关证明材料。依据申请条件,对应学生自身外宿事由,以jpg图片格式或PDF格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一)外宿材料签名要求:家长、研究生导师需充分知晓校外住宿安全、管理相关风险,相关签字部分均须学生本人、家长、研究生导师手写签字,其它如输入签名及粘贴电子签名等一律不予通过。
(二)办理周期限制:校外住宿审批按完整学年办理,实行一年一申请、一年一审批制度。开学后及学期中途原则上不再受理外宿申请,不接受阶段性短期外宿、事后补办申请。外宿审批通过后,本学年内学校不再为学生提供校内宿舍安排。
(三)学院审核及办理时间要求:审核时,点击“不通过”后,学生不可再次提交该条申请;点击“退回”后,学生可修改信息再次提交。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严格审核学生提交的外宿申请材料,对于签名处非亲笔签名、申请材料缺失等要退回学生修改,并于2026年6月30日前完成辅导员、学院副书记两级院系审核。
(四)宿舍注销备案要求:外宿申请经辅导员、学院副书记、学生处审核通过后,在后勤服务中心终审前,学生本人须前往宿管处备案并上交宿舍钥匙,注销住宿信息,后勤服务中心在学工系统审核通过后,外宿即办理成功。
附件:河南工业大学学生校外住宿管理办法(试行)
学生处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