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关于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河工大政教[2025]15号)文件要求,结合《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施细则》,心理中心对教学年度内承担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开设的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类(本科教学)课程任务的任课教师进行全员评价。现对评价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4日。若有疑问,请于9月4日18:00时之前,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反映,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18623719971。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