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书院):
为深入落实教育部等十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生心理健康工作专项行动计划(2023—2025年)》要求,进一步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心理氛围,切实提升我校心理育人工作质量与成效,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启动2025年度心理育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比例
(一)优秀单位。根据各学院学年内开展心理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成效,由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织评选,设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5名。
(二)教师优秀工作者。各学院可推荐不超过1名。
(三)优秀心理委员。各学院组织评选,获奖人数不超过学院班级总数的20%。
(四)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各学院可推荐1名,全校评选不超过5名。
(五)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各学院组织评选,获奖人数不超过学院宿舍心理信息员人数的10%。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单位
1.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将其纳入年度工作要点,建立完善的工作队伍、管理制度与危机干预预案。
2.保质保量完成各项常规任务,全年活动主题鲜明、形式新颖、覆盖面广,有效提升学生心理健康素养,反馈良好。
3.结合学院专业特色与学生需求,创新打造具有学院特色的心理健康教育品牌活动,形成可推广、有影响力的工作亮点。
4.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多种渠道,广泛普及心理健康知识,营造积极、开放、支持性的校园心理文化氛围。
5.建立高效的学生心理动态监测与预警机制,对出现心理困扰的学生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干预。
(二)教师优秀工作者
1.热爱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宣传普及心理知识,主动组织并参与校、院两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工作成效显著。
2.负责学院心理工作一年以上,且2025年度未发生因心理问题引发的学生危机责任事故。
3.积极参与心理中心组织的各类培训与活动,不断提升专业胜任力;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提供专业有效的心理辅导服务,在学生中威信高、影响力强。
(三)优秀心理委员
1.担任心理委员工作一年以上,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心理普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工作。
2.热心关注并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妥善处理同学的心理困扰。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隐私。
4.及时发现有重大心理变化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及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得当,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5.评奖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40%内,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四)优秀二级心理辅导站站长
1.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和团队管理能力,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二级心理辅导站的各项工作。
2.在二级心理辅导站建设和工作开展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获得学院师生的广泛认可和好评,在学校心理育人工作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3.评奖学年内综合素质测评列班级前40%内,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五)优秀宿舍心理信息员
1.担任宿舍心理信息员工作一年以上,积极配合学院完成心理普查、心理健康知识宣传等工作,认真落实学院的各项工作。
2.热心关注并帮助有心理困惑的同学,妥善处理同学的心理困扰。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自觉保护同学隐私。
4.及时发现有重大心理变化和行为异常的学生,及时报告班主任、辅导员或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处理得当,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
5.所在宿舍人际关系和谐,无心理问题引发的冲突事件。
6.综合素质测评总分排序列全班前40%内,评奖学年内平均学分绩点2.5以上。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评选:违反校规校纪;知情不报心理危机事件;评奖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挂科);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认定考核不合格的其他情形。
三、评选程序
1.各学院心理工作小组组织民主评议,确定推荐人选。推荐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对报送材料进行审核评定,确定最终名单后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
3.公示无异议后,颁发荣誉证书。
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将追究责任并取消评选资格;空缺名额不予递补。
四、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与方式:请各学院(书院)于12月17日前,将以下材料报送至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25117室),并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liya@haut.edu.cn。
(二)具体申报材料清单:《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心理育人工作先进个人推荐名单汇总表》(需加盖学院公章)。
(三)材料要求:所有申报材料须实事求是,事迹真实具体,数据准确可靠,具有代表性和说服力。
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2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