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 >> 正文

关于开展预防学生溺亡和防范学生欺凌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作者:孙彦强    日期:2021-05-26    点击:

各学院: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集中开展安全稳定问题排查及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河工大政综〔20219号)文件精神和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决定开展防溺亡和防欺凌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安排

(一)深入开展防溺亡宣传教育。请各学院结合自身实际,通过制作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校报、微信平台、微博、抖音等传统和互联网新媒体多种形式进行预防溺水的宣传,营造全校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防溺亡安全教育。请各学院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如利用互联网时代的优势,开展更加高效、快捷、智能的防溺水“互联网+”安全教育和“云”安全教育,让同学们学习到更多的防溺水专业知识和技能;利用微信、QQ、微博等网络平台直接推送防溺水典型案例,让学生了解涉水的危害性;组织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竞赛、开展主题演讲等活动,不断增强他们的参与感,提高其安全意识。

(三)做好学生欺凌防范和处置工作

1、开展专题教育。请各学院积极组织专题讲座、主题班会等多种形式的专题教育,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让学生了解校园欺凌的危害、后果以及紧急应对方式。

2、加强预防,防患于未然。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之间的矛盾排查和化解工作。辅导员、班主任及专业老师要强化责任意识,通过与学生谈心交流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认真排查学生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矛盾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发生过激行为。同时要充分利用心理咨询室开展学生心理健康咨询和疏导,发现校园欺凌的苗头或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跟进解决,防止事态恶化。

3、家校联防。各学院要密切家校联系,及时向家长通报学生在校情况,共同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防范欺凌事件的发生。

4、及时处理,教育惩戒。各学院要及时发现、并协同保卫处和学工部调查处置校园欺凌事件,根据学籍管理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实施欺凌的学生。涉嫌违法犯罪的,由学校或受欺凌学生及其监护人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校园安全工作,充分认识到防溺亡防欺凌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和教职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二)推动工作落实。各学院要及时研究推动工作措施,扎实开展专项活动,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要通过专项整治行动,从多方面治理、预防学生溺亡和学生欺凌情况的发生,把校园安全稳定管理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三)及时总结汇总。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好防溺亡和防欺凌专项行动,定期汇总排查整治工作,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请各学院于610日前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相关材料发至学生处邮箱:xsc@haut.edu.cn

联系电话:67756348

学生处

2021526

 

(责任编辑:唐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