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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10:15 作者:点击:

学院(书院)

根据教育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1〕310号)《关于全面做好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1〕53号)相关规定,按照河南省学生资助中心工作安排,现启动我校2023-2024学年春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资助范围

按照国家规定,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与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不兼得)超出基本修业年限、复学或入学后继续攻读硕博学位的,不在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资助范围之内。

二、资助标准

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每学期申请一次,每生每学期1650元,全年合计3300元

三、资助年限

资助年限按照学生就读相应学段规定的基本学制年限据实计算退役复学学生退役后接续完成的剩余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退役入学学生入学后的基本学制年限即为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年限。

四、申报程序

    1.广泛宣传。各学院(书院)要广泛宣传服兵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应知尽知”,对于学校掌握的秋季学期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报名单及教务系统2024年春季学期退役复学申请名单(附件1,以下简称《信息采集表》)中的学生要做到点对点通知。

2.学生申请。符合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填写《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向所在学院提交《申请表》及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3.学院审核。学院要重点摸排退役士兵学生情况,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认真核实学生本学期是否在籍在校就读在基本学制年限内且未享受本学期普通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同时安排专人完善《信息采集表》(附件1)内容并组织申请学生确认信息的正确性。对不在学校掌握名单中的学生,各学院(书院)可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将学生相关信息补充在《信息采集表》后,提交材料时予以说明。

4.学校复核并上报。学校根据学院提交《信息采集表》,对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材料及申请资格进行复核,并按照要求报送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

5.资金发放。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经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审核后予以发放,发放时间另行通知。

五、工作要求

1.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涉及学生切身利益,请各学院(书院)高度重视,工作中做到重点通知和广泛摸排相结合,务必要准确、全面、完整地收集、核实学生的情况,防止出现误报、漏报。

2.各学院书院)在申报材料审核中,要对2023-2024年秋季学期申请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的学生进行资格复核,如有误报情况务必向学校做出说明,并督促相关人员退回资金。

3.各学院(书院)要注意对退役士兵学生相关信息进行保密,在信息采集中,要安排专人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填写《信息采集表》,不能通过QQ、微信发送信息表格或使用协作文档进行统计采集。

4.各学院书院)要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工作,引导退役士兵学生合理使用资助资金,加强感恩教育、防诈骗安全教育,切实发挥资金效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六、时间安排

请于2024年426日(周五)下午17:00前将经学院(书院)相关人员审核签字加盖学院(书院)行政公章的《信息采集表》及学生《申请表》、退役证复印件一式两份报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莲花街校区学生事务中心25106室)要求《申请表》和退役证复印件左上角粘贴,按照《信息采集表》顺序排序,两份分开放置。信息采集表电子表同时发送至资助邮箱zzzx@haut.edu.cn

工作联系人:孙姬,联系方式:0371-67756963


附件

1.《2024年春季学期TYSB国家助学金申请信息采集表》

2.《河南工业大学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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