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
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为支持公益事业,鼓励品学兼优的在校生努力学习、刻苦钻研、奋发成才,支持青年教师勇于探索、提高业务能力,在我校设立了金龙鱼奖学奖教金。根据金龙鱼基金会与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签署的奖学奖教金评审协议,现将各奖项的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1、金龙鱼奖学金:粮油食品学院、粮食与物资储备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环境工程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品学兼优的在校本科三年级学生。
2、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粮油食品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的从事粮油、食品、生物、化学相关研究的在校硕士/博士研究生。
3、金龙鱼青年教师奖: 粮油食品学院、生物工程学院、化学化工学院从事粮油、食品、生物、化学相关研究的青年教师,年龄不大于45周岁。
二、奖助金额度及构成
1、金龙鱼奖学金:6000元/学生/年,共评审30名。
2、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硕士研究生奖学金15000元/学生/年,拟评审13名;博士研究生奖学金25000元/学生/年,拟评审3名,具体奖励人数视评审结果而定。
3、金龙鱼青年教师奖:50000元/教师/年,拟评审5名,具体奖励人数视评审结果而定。
如金龙鱼慈善基金会成立的评审委员会认为评审过程中学校推荐的满足水平的申请人数低于协议规定资助人数,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青年教师奖可存在缺额。
三、拟推荐指标分配
1、金龙鱼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相关学院评审指标数见河南省学生资助业务系统相关项目。
2、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青年教师奖实行差额评审,由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确定最终获奖人数。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粮油食品学院博士研究生推荐不少于3人,硕士研究生推荐不少于9人,生物工程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推荐各不少于1人;金龙鱼青年教师奖粮油食品学院推荐不少于3人,生物工程学院和化学化工学院推荐各不少1人。
四、评审标准
1、金龙鱼奖学金评审标准
(1)热爱国家,拥护党的基本路线;
(2)有良好公德,自觉遵守法律和校纪;
(3)综合素质高,学习、生活态度积极向上,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的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五种能力);
(4)学习成绩优异,参评上一学年(2023-2024学年)专业排名前5名。
(5)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不得以同样成果或条件申报该奖学金。
2、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评审标准
(1)品行端正,积极上进;
(2)依据在校硕士研究生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所发表论文水平;
(3)评审以尊重学术,追求卓越为原则;
(4)粮油食品学院获奖研究生不少于该项获奖总人数的60%,化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获奖研究生占该项获奖总人数不多于40%。
(5)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学生不得以同样成果或条件申报该奖学金。
3、金龙鱼青年教师奖申请标准
(1)依据青年教师2022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期间科研成绩,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2023-2024学年度作为第一作者在国际著名刊物上和国内一级刊物上发表科技论文;
B.2023-2024学年度获得国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
C.2023-2024学年度获得省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且为前两名;
D.2023-2024学年度出版专著(20万字以上)且为第一作者;
E.2年内发表5篇以上SCI论文(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2)粮油食品学院获奖青年教师不少于该项获奖总人数的60%,化学化工学院、生物工程学院获奖青年教师占该项获奖总人数不多于40%。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2024-2025学年“金龙鱼奖学金”、“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青年教师奖”的申请或评审:
(1)在校期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相应处罚者;
(2)在校期间,受到学校、院系通报批评(含院、系级)及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原则上以书面处分通知为准);
(3)在参评学年,必修课、专业选修课等单科学习成绩不及格者;
(4)在申报、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假成绩、假证明者;
(5)曾获得过金龙鱼奖学奖教金相同奖项者(本科/硕士/博士阶段分别获得金龙鱼奖学金/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的情况除外);
(6)相关评审机构认为有其他不适宜获得奖学奖教金情况的。
五、评审程序
1、各学院成立金龙鱼奖学奖教金评审工作小组,根据本院实际情况制定评审细则,公平、公正、公开进行本单位评审推荐工作;
2、符合条件的本科生、研究生或青年教师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本科生、研究生需同时登录河南省学生资助系统,在校内资助-金龙鱼优秀学生奖学金/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模块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评审材料原件,由各学院的评审工作小组完成遴选并给出推荐意见和推荐排序,在学院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将候选人名单及候选人提交的纸质版、电子版材料等报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相关学院遴选的候选人进行初审,按初审情况列出全部符合评审条件的推荐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告3个工作日后,提交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
4、金龙鱼奖学金由金龙鱼慈善基金会确定获奖名单;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青年教师奖由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组织成立评审委员会,依照协议约定对学校提交的推荐名单进行评审,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公布。
5、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与学校联合授予获奖者证书,学校会同金龙鱼慈善公益基金会举行颁奖典礼。
六、校内评审时间
(一)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青年教师奖
1、9月23日—9月27日,符合条件的教师、学生向所在学院主动提交申请,各相关学院完成遴选、公示工作,并将遴选结果和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9月29日—9月30日,学校评审委员会对各学院遴选的候选人进行初审、公告,并将初审结果报金龙鱼基金会评审。
3、10月1日—10月中旬。金龙鱼慈善基金会组织专家对学校上报推荐人员进行评审,最终获奖名单以金龙鱼基金会评审为准。
(二)金龙鱼奖学金
金龙鱼奖学金实施等额评审,10月15日前各相关学院完成遴选、公示工作,并将遴选结果和相关纸质、电子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10月16日—11月中旬,金龙鱼慈善基金会进行审核,确定获奖名单。
各奖项申请者和学院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申报、遴选、公示、材料报送,逾期则视为自动放弃。
七、提交材料
1、金龙鱼奖学金:《金龙鱼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可直接从省系统中导出)、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2、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金龙鱼科技创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双面打印)、学习成绩单、评审要求期间内的高水平论文代表作1-3篇及查新报告,可附导师推荐信、获奖证书复印件;
3、金龙鱼青年教师奖:《金龙鱼青年教师奖申请表》(附件3)、评审要求期间内的相关学术成果、项目启动及结项证明复印件等,另提交不少于1000字的未来两年科研工作计划;
4、金龙鱼奖学奖教金评审附表1-4;
5、学院制定的金龙鱼奖学奖教金实施细则;
6、学院公示证明材料(公示网址及网页截屏或公示现场照片)。
以上材料除申请表需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论文及学术成果、项目启动及结项证明提交扫描电子版和复印件,原件由各学院保管备查。纸质材料报送学生事务中心25106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资助中心邮箱zzzx@haut.edu.cn(评审附表1-4以学院为单位将参评学生、教师电子数据汇总至一个excel文件内,其他申请电子材料每个参评者1个文件夹,文件夹命名规则为奖项+学院+姓名,以学院为单位压缩为rar文件发送)。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