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肃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纪律的规定
校政学〔2015〕26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充分发挥奖助学金激励学生学习成才的积极作用,切实把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落到实处,结合我校具体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坚持五个原则: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坚持资助力度与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和助困的原则;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把好五个关口:把好宣传关,使学院每一名同学都了解相关政策;把好入口关,从多方考核申请学生,保证推荐学生均符合评审条件;把好评审关,充分发挥学院评审工作组、评议小组工作职能,保证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把好公示关,坚持公示制度,保证公示时间,畅通咨询投诉渠道,如有问题反映的,及时妥善解决并做好反馈。把好监督关,对获得国家奖助学金的同学加强监督,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发放年度有违反学校相关规定的,及时报告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三、严格按照学校要求,贯彻五严要求:严格学院三级评审工作组责任;严格评审工作纪律;严格按照评审标准推荐学生、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程序操作;严格按照学校要求时间上报各项材料。
四、严格按照学校要求,实行六个不准:在评审阶段,要做到公开、透明,不准预留指标、暗箱操作;在学生申请、公示阶段,不准弄虚作假,如评审材料造假、公示材料造假等;不准轮流坐庄,如轮流分年、分专业资助等;不准摊派截留,如收取班费、活动费、聚餐费、工作人员收取咨询费、手续费或变相收受好处等;不准平均分配,如私下平分奖助学金;不准奢侈消费,如受助学生请客、送礼、奢侈消费等。
五、学校设立国家奖助学金监督电话和监督邮箱,接受全校师生监督。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67756963、67756500、67756503、67756790,邮箱:zzzx@haut.edu.cn;纪委监察处电话:67756977,邮箱:jwb@haut.edu.cn。
六、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中的违规违纪处理。凡工作中存在主观失误或重大过失的、或学生投诉属实的,相关部门形成书面材料,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纪委监察处审查。属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报学校纪委监察处进行处理;属学生违纪违规的,按照《学生手册》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七、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实施。
八、本规定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