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则
l 为了多层次,全方位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和创业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业意识、创业精神,提高创业能力和素质,河南工业大学出资建设“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园”。为保证创业园各项工作正常有序的开展,特制订本章程;
l “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园”的管理以“优选项目、协调指导、咨询服务、安全规范”为主要工作内容,努力为学生营造高效务实的创业平台;
l 入园创业团队必须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为促进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提供良好的环境和条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园区功能
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是由金水区人民政府和平达集团共同设立和管理的大学生创业园区。该园区为在校大学生或毕业五年内的大学生(含海外留学人员)提供创业场地和综合服务,帮助创业者解决企业成长中的问题,促进企业发展壮大。
二、服务管理机构及职责
创业园的领导机构是“创业园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产业管理处、科研处、教务处、财务处、实验室管理处、后勤处、后勤集团公司、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管理委员会组织机构图:
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研究河南工业大学学生创业园发展规划,制定创业园管理规则;
(二)筹集和管理创业园创业基金;
(三)审批和管理入园创业团队;
第五条 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下设“创业园管理办公室”;
创业园管理办公室职责:
(一)紧紧围绕创业园工作目标,为创业团队提供优质的管理和后勤服务;
(二)受理项目申报,并进行形式审查;
(三)组织专家进行项目评审,并在河南工业大学的授权下与入园企业签订合同;
(四)管理和维护创业园公共财产物资;
(五)组织对创业园团队培训工作,协调各学院开设有专业特色的创业课程与讲座;
(六)负责创业园的对外宣传工作;
(七)完成“创业园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六条 创业园管理委员会根据项目申报情况聘请相关专家组成非常设的项目评审委员会;
“项目评审委员会”职责:
(一)对入园团队的经营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二)对入园团队市场前景和可操作性进行综合评价;
(三)对入园团队申请项目的资金投入进行综合评价;
(四)对是否支持申请项目提出结论性意见,并对所有申请项目进行排序;
(五)对入园团队退出创业园进行验收评估;
(六)根据对入园团队和申请项目的综合评价向管委会提供合理化建议。
三、项目入驻
(一)入驻条件
1.入驻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大学生创业发展导向及创业园产业定位;
2.项目技术来源清晰,无知识产权权属纠纷,或在创业过程中能形成核心技术,或有独创的运营模式;
3.项目技术负责人熟悉本技术领域的发展,具有实施转化本项目技术的能力;
4.入园项目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地点应在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
(二)审批程序
1.提交申请材料。包括《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入园申请表》、创业计划书、公司相关证照、创办人身份证明和学历学位证书(在校生提供学生证)等。
2.项目受理及评估:创业园就企业基本情况、资料完整性、风险评估以及是否能长期发展进行初审,通过初审由管理服务公司提交金水区大学生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批。
(三)手续办理
1.通过审核的项目由管理服务公司安排相应的场地,并与管理服务公司签订《入园协议书》,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后入园开展创业活动。
2.《入园协议》的期限根据入园项目的情况确定:对尚未注册的项目期限为三个月,对注册不满一年的初始创业且营业额较小的项目期限为半年,对注册时间较长且营业额较大的成熟项目期限为一年,到期后通过评估的可续签协议,入驻创业园累计期限最长为三年。
四、入驻企业日常管理
(一)公共管理
1.入驻园区的创业项目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经营项目,不得出现私自占用公共区域、转让转租等违规行为。
2.创业入驻项目装修设计自行做主,对园区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需取得管理服务公司书面认可。
3.对创业园提供的设备设施严格管理,防止其被损坏、转移。
4.入园企业必须按照规定缴纳水电、物业等相关费用。
(二)经营管理
1.创业入驻项目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创业入驻项目遵守创业园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与管理服务公司签订的协议,及时缴纳各项税费;按时参加创业园召开的各类会议。
3.创业入驻项目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创业入驻项目及时准确地向创业园报送相关报表和数据,支持管理服务公司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帮助入园企业分析、解决经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
(三)安全管理
1.创业入驻项目团队必须做到离开园区时,锁门关窗,关闭电源。
2.由于创业入驻项目团队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损失由创业入驻项目承担;后果严重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3.创业项目成员发现任何安全隐患应立即向管理服务公司报告。
(四)卫生管理
1.创业入驻项目应维护公共区域内的环境卫生。
2.创业入驻项目应保证办公区域内干净整洁。
五、项目评估和考核
(一)考核评估内容
1.运营情况考核:入园创业项目每月15日前向管理服务公司报送《经营状况统计表》,创业园不定期对有关项目经营情况进行实地考察。
2.日常工作秩序考核:对创业团队项目运营情况和遵守园区管理规定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二)评估考核程序
1.由管理服务公司和有关专家根据掌握的情况对创业项目的经济能力、产品技术水平和产业化程度、企业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估,并按照优、良、中、差四个等级确定各项目的评估结果。
2.对初创项目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对成熟项目每3个月进行一次考核评估。
(三)考核结果应用
1.考核结果在园区内公示。
2.对企业经营管理出现问题的应及时安排专业导师会诊并给予指导和帮助,对被评为中和差等次的书面给予书面告知并提出整改意见
六、项目退出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退出
1.入园协议期满未获续签的;
2.入驻项目主动提出退出的;
3.对不遵守园区管理规章制度、连续二次考核为差等次、场地闲置、被司法机关裁定破产或执行清算的,被创业园直接终止协议的;
4.将补贴款或贷款挪作他用、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创业园相关费用、私自转租转让给他人经营等情况,被创业园勒令退出的;
5.其他相关情形。
(二)退出手续
1.退出园区的项目由管理服务公司出具《退园通知书》。
2.相关企业在接到通知书15日内,须结清应缴费用、自行进行资产清算,与经营相关的所有设备、商品自己负责清理,在管理服务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退出。
七、附则
(一)本办法由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创业园运营之日起实施。
大学生创业园管委会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