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创业指南

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入驻项目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7-11-17 16:56

根据《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对平达园区入驻企业的管理,建立健全、合理的评估考核及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估考核对象

签订《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入园协议书》并按分配场所开展工作的大学生创业项目。

二、评估考核内容

评估考核内容分为企业入园至今营业额、入园至今税收额(以递交的月报表汇总及递交过的完税凭证复印件为依据)、团队建设、项目及产品市场前景、场地使用、日常配合。评估考核采取量化记分的形式进行打分,总分值为100分。

三、评估考核组织及方式

对入驻企业的评估考核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定期评估考核按照入园协议签订时间,协议期满进行考核,由金水区人社局和平达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不定期考核由园区随机进行,并记录在案。

四、评估考核程序

园区管理委员会通知企业——企业根据评估考核要求准备材料——委员会组织有关人员对评估考核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根据评估考核体系进行打分——最终确定是否续签协议。

五、被评估考核企业需要提交的材料(以下资料一式2份)

制作5分钟内PPT汇报资料,主要包括项目概况、入园至今营业额及税收、企业优势、创业团队分配情况、项目运营现状、项目规划等(仅提供电子版)。

(一)企业项目考核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三)评估考核组安排提交的其他材料

六、评估考核结果

评估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与不合格三种,考核分在80(含)——100分为优秀,60分(含)——7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考核优秀比例应控制在入园企业总量的10%左右)

入驻企业在评估考核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考核不合格,也可随时给予退园。

(一)入驻企业未在园区内开展工作的,企业用房超过一个月处于闲置及无人值守状态的,占用场地开展与创业无关业务的,私自将经营场地转租(让)、挪作他用的;

(二)创业项目实施终止的,项目开展处于停顿或没有明显进展的;

(三)不按时、足额交纳物业管理费及其他应缴费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