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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南

创业园会议室使用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7-11-17 16:31

一、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大学生创业园会议室等场所的管理,充分发挥作用,提高使用率,明确各创业项目使用园区会议室的规定及申请使用流程,现对会议室的使用作如下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大学生创业园办公区会议室、洽谈室、路演厅、培训室等场所的管理与使用。此类场所仅支持开展与创新创业相关的活动。

三、使用规定

1、 会议室由创业园管委会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内容。会议涉及使用的设备设施由管委会专人负责保管、管理与调试,由创业园管委会统筹协调安排使用,各项目在使用过程中不得擅自调整设备

2、 为避免场所使用时间发生冲突,各创业项目需要使用时,需提前到创业园管委会办公室申请登记

3、 正常工作日,各部门提前到办公室填写申请单,备案后即可使用会议室。若周六日使用,需提前半天申请.

4、 使用原则:先登记申请,后使用。没有经过登记申请的项目,在没有冲突的情况下,可以使用,但如有冲突,必需礼让已申请登记使用会议室的项目。

5、 原则上每次申请不超过3小时,若需使用超过3小时,需在登记时向管委会说明情况。

6、 按登记申请的先后顺序使用。特殊情况下,经相互之间协商后可以调整使用顺序。但管委会不负责协商,由使用者自己协商。

7、 申请会议室的项目应在所预约的时间到达会议室,并开始使用。超过20分钟未到达会议室的,管委会办公室有权对会议室的使用权另作安排,如多次未按申请按时使用会会议室,办公室有权不再准许此项目使用会议室。

8、 借用人应按预约的时间内使用完毕,不许超时使用。如需延长使用,在没有别的申请使用的情况下可以适当延长,如在紧接的时间段内已安排了给其他人员使用,超时使用的人员必须离开该会议室,终止使用该会议室。

9、 在使用会议室期间,使用项目需保持会议室的整洁,不允许有乱扔垃圾等不讲卫生的行为;必须爱护会议室的设备设施,安全使用。如因个人原因造成设施设备损坏,须照价赔偿。借用会议室时在会议期间要宣导参会人员爱护公共设施,自觉维护会议室的环境卫生

10、 未经允许,任何项目与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设备和桌椅等物品。若要借用会议室内物品,需得到管委会办公室许可。借用完毕后,需及时归还。

11、 会议室使用后,使用完毕后,务必将所有椅子摆放整齐。卫生打扫干净。由管委会办公室人员清点设备,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去。

12、 各创业项目的物品,严禁放入会议室。如有发现,管委会办公室有权对遗留物品做出相应处理。

13、 如任何项目临时取消申请或延迟试用,再需使用时需重新登记申请。

14、 不得在会议室的任何地方粘贴海报,如有粘贴办公室有权不再准许此项目使用会议室。

四、具体流程

项目负责人申请(填写创业园活动场地申请表)——会议室管理员审核——管委会办公室登记并发布场所预约信息——经办人及会议室管理员共同准备场所需物品——场所使用——场所清洁整理

五、附则

(一)本办法的修订、解释权由大学生创业园管理委员会负责。

(二)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三)如果学校因紧急事宜所需使用的房间与各项目已申请使用的房间有冲突,应以学校活动为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