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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指南

河南工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园日常管理评分细则

发布日期:2017-11-17 17:00

为加强河南工业大学创业园区的管理,为公司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创业园即日起将实行评分管理,望各项目严格遵守。每个项目拥有起始100分,在园区运营期间若100分全部扣完将被强制退园。欢迎各项目之间互相监督。同时创业园管委会将不定时对园区进行检查,并对每个月的扣分情况和排名公示,该排名会作为项目每学期考核的参考依据。

第一章 卫生情况

1.不按规定时间及时缴纳卫生费等费用的,视拖延时长酌情扣3-5分;

2.项目办公区域的地面卫生及桌面整理,视情况酌情扣3-5分;

3. 项目垃圾桶摆放在自己房间,禁止摆放在楼道里,违者扣除3分。

第二章 安全问题

1.禁止在园区内抽烟,发现抽烟立即扣除15分;

2.在办公室内发现烟头、烟灰缸等物品扣除15分;

3.各创业项目应遵守园区安全用电规则,不得在园区内使用明火或使用任何违禁电器,如:电热水壶、电火锅、电磁炉、电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一经发现扣除10分

4.严禁在园区内给电动车充电,一经发现扣除10分

第三章 项目经营

1.有转租行为,未办理相关手续,私自转租给其他经营者的根据实际情况扣除30分,情节严重者直接清退;

2.创业实施中,涉及改变预定目标、创业项目内容、中止计划实施、提前或延期等变动,公司负责人须提前30天提出报告,对未经批准的项目,不准随意更动实施内容,违者扣20分

第四章 园区管理

1.学校配置的办公用品如铁皮柜等属于房间固有财产,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搬离办公室,违者扣5分;

2.禁止占用公共区域,电车、展架、易拉宝、帐篷、花草等物品不可放置在公共区域,一经发现扣除5―10分;

3.禁止在园区内大声喧哗、影响其他项目办公,被投诉者一次扣除5分;

4.创业园要求项目必须有人参加的活动,如无故不参加,每次扣5分并在园区进行通报批评;

5.对于创业园要求提交的材料不能按时上交的,每次扣2分。

第五章 加分事项

1.积极参加各类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奖项加20分,获得省级奖项加10分

2.积极争取各类创业资金扶持,获得省级扶持资金加10分,获得市级扶持资金加5分。

3.注重在各类媒体上宣传创业项目,获得国家级媒体(国家级电视台、报刊、电台)宣传者加20分,获得省级媒体(省级电视台、报刊、电台)宣传者加10分,获得市级媒体(市级电视台、报刊、电台)宣传者加5分,主流网络媒体(腾讯、新浪、搜狐等)报道者加5分。

4.积极参加园区组织的各类活动,每参加1次加2分。

该细则自公示日即时实行,最终解释权归创业园管委会所有